振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文件审查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有效开展审查工作,根据辽宁省公平竞争审查专家组和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查结果,现对我区发布的5份区级文件予以修订。

  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予以修订,修订详情见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丹东市振安区全面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的通知》(丹安政发[2022]6号)修订详情;

  2.《振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振安区“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丹安政办发[2022]13号)修订详情;

  3.《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意见》(丹安政发(2016)90号)修订详情;

  4.关于印发《振安区对外开放合作“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丹安政办发(2023)17)修订详情;

  5.关于印发《振安经济开发区重点产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丹安政办发(2023)18)修订详情;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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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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