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专业调解力量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优势和作用,深入推进全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8月22日,区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区人民法院、区卫健局、区信访局、区妇联、区工商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各调委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传达了近期省市关于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通报2024年以来全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近年来,振安区相继组建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涵盖了婚姻家庭、道路交通、医患纠纷、商事纠纷等重点领域,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一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振安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聚焦重点领域,注重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优势,及时有效化解特定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和能力,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信力。三是要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托“四所一中心一庭一部门”联动联调机制,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局面。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辽宁省人民调解实施办法》《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等法律法规。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畅通人民调解主渠道,做实做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凝聚专业调解合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助力平安振安、法治振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