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振安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丹安政办发〔2024〕12号
发布日期:2024-08-07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度,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46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振安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

  二、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确需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振安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1沈丹线凤金段道口平改立工程振安区交通运输局
2振安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振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九连城镇马市岛套里村村庄规划九连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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