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振安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丹安政办发〔2024〕12号
发布日期:2024-08-07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度,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46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振安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
二、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确需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振安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1 | 沈丹线凤金段道口平改立工程 | 振安区交通运输局 |
2 | 振安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振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 | 九连城镇马市岛套里村村庄规划 | 九连城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