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直各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按照《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丹政办〔2023〕21号)要求,我局起草了《振安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拟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现征求你们意见和建议。
请于2023年8月8日前书面反馈至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此函。
丹东市振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日
(联系人:孟祥熹 电话、传真:289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