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号《关于规范小区业委会相关事宜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09

苏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业委会相关事宜的建议》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业委会相关事宜的建议很切合实际,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区创建文明城市、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增强居民幸福感起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强化我区物业管理,我区将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物业行业管理机制。由区住建局协调属地镇街、社区,大力宣传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广大业主自主招标物业服务企业对园区进行服务,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共治、共建、共享,规范物业企业,共创美好家园。

二是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把党的建设工作贯穿于现有物业企业服务管理全过程,充分调动激发红色物业的党建活力,推进满足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同时,区住建部门将配合做好联席会议制度的创建工作,确保我区物业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加强日常工作的督导监管。由住建局依据职能及各类法律法规协调属地镇街、社区,进一步强化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及时化解业主委员会选举、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和日常物业纠纷等各类民生问题,同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日常运作进行督导监管,确保业主委员会的规范化运行,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振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2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
Baidu
map